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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湖区幼儿园退费规定解读

   2023/4/27 10:13:00     发布者:学前教育科

一、采取按月收取的, 因请假、转学、退学、插班等原因幼儿当月在园天数不足4天(含4天)的, 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%退还;超过4天但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(含一半, 向下取整天数,下同) 的, 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%退还; 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数一半的,不退还所缴保教费。

二、采取按学期收取的,因请假、转学、退学、插班等原因幼儿学期内累计在园时间不满10天(含10天,以工作日计算,下同 )的,幼儿园按保教费缴费额的80%退还; 超过10天但未满30天的, 按保教费缴费额的50%退还; 超过30天但不满50天的,按保教费缴费额的 30%退还,超过50天的, 不退还所缴保教费。因请假、转学、退学、插班等原因幼儿在园时间不足月的,服务性收费以幼儿正式请假天数计退。因园方原因造成停课的,幼儿园应按实际天数退还保教费和服务性收费。

三、因幼儿园刊登、散发虚假招生简章 (广告) 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幼儿退园的, 幼儿园应全额退还所缴保教费和服务性收费, 造成幼儿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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